醫管局早前成功購入兩款抗新冠肺炎口服藥物,其中默沙東藥廠的莫納皮拉韋(Molnupiravir)於本月初已在公立醫院臨床使用,而剛抵港、輝瑞藥廠的帕克斯洛維德(Paxlovid)今起亦在公立醫院應用。醫管局指,由於輝瑞藥效較佳,會先考慮向病人處方,但須在症狀出現後5天內用藥。
醫管局臨床傳染病治療專責小組主席暨傳染病中心醫務總監曾德賢(圓圖)表示,根據外國研究數據,若出現病徵的3日內開始使用Paxlovid,入院和死亡風險較服用安慰劑減少89%;5日內用藥亦可減88%。至於Molnupiravir,5日內用藥的住院和死亡風險減30%。
他指,基於外國對兩款藥的研究,當局暫只會向未完成疫苗接種(即接種少於3劑科興或2劑復必泰),70歲或以上,或者70歲以下但具高危因素(如糖尿病或免疫功能低下);且檢測呈陽性、病徵出現5天內、毋須用輔助氧氣的患者,處方抗新冠口服藥物。
若不能停心跳藥等 或處方Molnupiravir
曾德賢指,由於Paxlovid藥效較佳,會先考慮處方,但因Paxlovid會與心跳藥物、抽筋藥、膽固醇藥等產生相互影響,如患者未能暫時停服心跳藥物等藥物,則會考慮處方Molnupiravir。由於兩款抗新冠肺炎口服藥物在港尚未註冊,處方時病人須先簽署同意書。
他又指,初步臨床顯示,醫院病人用藥後病毒載量和炎症減少,病情亦沒轉差,顯示藥物已發揮作用。副作用亦不算嚴重,僅部分出現作嘔、頭痛等。而12歲以下兒童不適合服用此兩款藥物,他呼籲兒童應盡快注射疫苗預防。
輝瑞Paxlovid今日起會在公立醫院、指定診所,以及外展隊供院舍病人臨床使用;默沙東Molnupiravir則自本月初起使用,醫院至今共處方超過1,000個療程;指定診所自上周六(12日)起首兩日已處方200個Molnupiravir療程。醫管局亦會按既定機制向私家醫院借出有關藥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