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份《施政報告》本月25日公布,公屋聯會向房屋局提出12項建議,包括「公屋額外租金購買資助房屋先導計劃」、資助房屋「家有兒童」優先選樓計劃和為「告別劏房」設下路線圖和時間表。為鼓勵生育,公屋聯會亦倡議為有11歲以下兒童的家庭提供較「其他家庭」為高的揀樓機會,即在「長者家庭」選樓後,便可緊接選樓。
優先揀樓冀有穩定環境升中學
房委會為鼓勵「長幼共住」,設有佔單位總數三成配額的「家有長者優先選樓計劃」,讓該群組申請者優先選樓。公屋聯會建議,為鼓勵生育,房委會可推出「家有兒童」優先選樓計劃,定義為有11歲以下兒童的核心家庭,在其他家庭申請者類別中設定配額,安排較優先選樓。
公屋聯會副主席梁文廣表示,聯會早前向房屋局局長何永賢表達了相關意見,目標原希望18歲以下兒童的家庭都可受惠,但認為需循序漸進,而給予11歲以下兒童的家庭有優先選樓配額,可讓有關家庭子女入學中學後有穩定的環境。
促盡快訂告別劏房時間表
梁文廣指,過去有不少家庭抽了多次也無法抽中,並有三成長者家庭配額選擇了大單位,而若未來配合將配額修改至按各屋苑分配,則可確保選樓優次較後的群組申請者亦可選購較大的單位。
公屋聯會主席文裕明建議,政府應盡快訂立「告別不適切住房」路線圖及時間表。他認為,現時政府未有定義不適切住房,亦沒有取締的時間表,去年長遠房屋策略顯示,居住環境欠佳戶數為12.75萬個,亦持續攀升,相信「告別劏房」目標需時實現,「10年內逐步解決,20年可否解決到?唔能夠話變就變。」
文又指,房屋局暫對延長資助房屋按揭貸款保證期和檢討資助出售房屋由請者選樓安排的建議反應正面,公屋聯會建議將按貸保證期由30年延長至4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