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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15:37:21

曾5次偷小巴 20歲男再因偷學校電腦被判入更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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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學生曾多次偷走小巴,及後又將從學校手提電腦變賣,今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再被判入更生中心。(資料圖片)

一名男生於24月期間曾5次偷走紅色及綠色小巴在街上駕駛,於8月就15項罪名被判入更生中心及停牌一年,及後又將從學校手提電腦變賣。該男生承認一項盜竊罪,今日(29)於東區裁判法院再被判入更生中心。

到深水埗變賣學校電腦

被告盧啟進(20歲),報稱學生,承認於530日在黃竹坑香港青少年培育會陳南昌紀念學校盜竊一部手提電腦。他承認出於貪心而犯案,向學校借用手提電腦後沒有歸還,並帶到深水埗變賣,學校職員揭發事件並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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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指,被告現正於更生中心服刑,表現良好。報告顯示其適合再入更生中心,又因被告無經濟能力,法官豁免向學校賠償7,000元,並判再入更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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