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下港府推出「保就業」計劃,一間男士服裝公司獲批逾1,004萬元補貼。惟覆檢資料後,政府發現該公司沒有將資助全數用於工資補貼,並在領取資助後大規模裁員,律政司入稟法院並追討逾352萬元的補貼餘款及罰款。
領補貼後解僱175名員工
原告為律政司司長,被告為利邦國際品牌有限公司。入稟狀指,被告分別於2020年6月及9月,申請兩期「保就業」資助,並承諾會遵守計劃條款,否則要向政府退還補貼及支付罰款。當時,被告報稱僱員人數為181人,故在兩期計劃獲批501萬元及503萬元補貼,即合共1,004萬元。
惟當局覆檢核數後,發現被告違反計劃條款,沒有將資助全數用於發放薪金。例如2020年11月的工資補貼為167萬元,被告僅將11萬元用作支薪,餘下156萬元未被使用。此外,被告在計劃期間裁員,於2020年11月解僱了175人,公司剩下6名員工。
入稟狀指出,被告未被使用的薪金補貼和欠款達到352萬元,保就業計劃秘書處於2021年6月要求被告退還款項,惟未獲回應,故律政司入稟法院追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