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務處助理處長郭嘉銓今日出席香港新聞博覽館網上講座時表示,警方於2021年錄得近2萬宗詐騙案,較10年前上升近3倍。其中七成個案與網上騙案有關,主要與網上購物、情緣、投資及求職有關。
郭嘉銓稱,2021年錄得網上購物騙案6,120宗,佔全部網絡詐騙個案逾四成,其次包括網上情緣、投資及求職等騙案。他指騙徒一般假扮賣家,在不同社交平台訛稱出售商品,包括海鮮、主題公園門票、電腦產品等,以減價、限購及外地代購等招徠,誘騙買家把款項存入指定戶口才能取貨,並拒絕當面交收,當收款後失去聯絡。他補充,這些社交平台專頁只會經營很短的時間,也沒有提供地址或電話等資料,又會聘用打手給予好評,製造有很多人購買的假象。
此外,他稱部分不法分子亦會假冒買家,給予受害者空頭支票或入數紙,故建議市民收款時可確定款項是否存入銀行可用結餘戶口,及光顧官方平台或信譽良好賣家、選擇當面交收或貨到付款的交易方式,並以賣家提供的貨品圖片作「反搜尋」,核實圖片的真確性,以免受騙。
小心應徵「訂單處理員」墮刷單騙案
此外,他指出刷單騙案成為今年上半年求職騙案主要手法。騙徒聲稱招聘「訂單處理員」,要求受害人假扮買貨提升網店銷量,在網上刊登招聘廣告,受聘人只需將指定貨品加入網店的購物車, 再將貨款存入騙徒的銀行戶口,便可賺取佣金回報。當取得受害人信任後,騙徒會加大交易金額,當貨款存入其戶口後,便不翼而飛。他提醒市民利用可靠求職平台尋找工作,並了解提供空缺職位的公司背景和業務性質。
郭嘉銓指,過去1年反詐騙協調中心為受害人攔截合共20億元款項。惟是否能成功追回金額,取決於市民是否盡快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