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華三院李東海小學(上圖)教師林麗棠,今年3月疑因工作壓力在校內墮樓身亡。該校法團校董會成立的獨立調查委員會,上周三(7月31日)向校董會提交調查報告後,昨與校董會審議報告及商討校長羅婉儀去留。東華三院執行總監蘇祐安(下圖左)會後稱,經深入分析後認為,事件是由多種相關因素同時出現,包括校長管治、校內氣氛,已故老師個人情況及校內問題所致,並指昨早接到羅婉儀「有條件」辭職要求,但校董會不接納,認為羅婉儀表現不達標並須為事件負責,決定即時解僱對方。
蘇祐安稱,昨早收到羅婉儀「有條件」辭職要求,包括豁免3個月代通知金等,但經校董會討論後,考慮到其過往與同事溝通及協作表現、曾接獲投訴等,認為她表現不符合校長的專業操守,令老師團隊承受本可避免的工作壓力。蘇表示,校董會昨以大比數決定辭退羅婉儀。
報告亦提出共19項建議,其中6項即時執行,包括校本管理中成立學校管理檢討工作小組,並委託港大社會科學院公民社會及治理研究中心總監林維峯,全面檢討申訴機制、團體溝通及老師晉升機制等,冀避免同類事件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