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
2025-02-28 04:31:49
日報

林卓廷暴動罪成 判囚37個月 官指令局面惡化須負責

分享:
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

法官指林卓廷到元朗站令對峙局面惡化。(資料圖片)

2019年元朗「721」襲擊事件,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與另外6人,被指在元朗站挑釁白衣人,早前被裁定暴動罪成。案件昨在區域法院判刑,林卓廷被判囚37個月,其中3個月准與民主派初選案的刑期同期執行。同案6名被告分別判囚25至31個月。 

法官陳廣池在庭上指,林卓廷當時作為立法會議員和政治人物,在社會上具知名度,親自到元朗站會令對峙局面惡化,故即使角色有別其他被告,仍須負上刑責。

陳官謂,林卓廷當晚在未了解元朗站的詳情便急於直播;又指他未有阻止他人射水和對罵行為,並無意圖化解雙方衝突。陳官以判刑3年半作為量刑起點,考慮到林卓廷同意案情,以及審訊延後,決定扣減5個月刑期,最終判監3年1個月。 

adblk6

法官:判刑難在
不能輕判也不能重判

陳官稱,本案的難處在於2019年有多宗暴力案件,不能輕判,亦不能胡亂重判。他又指,有人將721事件定性,認為非白衣人都是受害者,是被事件的「下集」掩蓋;指本案審理的是涉及非白衣人的暴動案,而案發時元朗站閘內有過百人,包括部分未有被捕人士,無論他們是聲援抑或積極參與,均有份參與暴動。

陳官引述林卓廷親撰的求情信,認為他沒有悔意;又指當晚正值多事之秋,而林卓廷當晚的言行,能夠反映其意圖。陳官又指日前收到一封求情信,署名是「香港市民」,陳官指,市民在司法程序進行階段,寫信予法官屬不當。他在庭上讀出信件部分內容。信中指林卓廷在30年來盡心盡力為市民謀取福利,當日到場是為了保護乘搭西鐵返回元朗的市民,希望法官「明察秋毫」。信中續指,林卓廷提及自己失去太多自由,但仍擁有無法剝奪的自由,希望法庭予以輕判,避免旁聽人士及香港市民認為有「指鹿為馬」之嫌。

陳官表示,2019年是不少人的人生轉捩點,東方之珠黯然失色,不同政見人士如黃、藍對壘使社會嚴重分化。事件對不同政治光譜的人士有無名及無奈的痛,對於整個社而言卻是難容的痛。

7名被告依次為林卓廷、庾家豪、陳永晞、葉鑫昇、鄺浩林、尹仲明及楊朗,各被控一項暴動罪,被指在2019年7月21日,在港鐵元朗站大堂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民主黨前主席劉慧卿、美國和加拿大領事均有到場旁聽。

【限時激減】800 amFUN 2盒!1200 amFUN 4盒!

新谷酵素益腸活酵素限時激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