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就有關多項勞工福利措施的執行會見傳媒。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劉怡翔、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博士、社會福利署署長葉文娟,與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首席助理秘書長朱麗芳亦會出席。
林鄭月娥表示,近日3項公布的措施,包括長者綜援申領年齡調高至65歲;整合社署就業援助隊伍;增加外判勞工福利,措施都經過研究、蘊釀而出台,在落實執行時有改良空間,在執行上發生問題,政府是責無旁貸。
林鄭月娥重申,長者綜援收緊年齡是配合社會人口政策,強調不是為「慳錢」。長者綜援收緊年齡後,2月1日起,會向60至64歲健全申領綜援人士發放1,060元的「就業支援補助金」,相等於單身健全長者與單身健全成人綜援標準金額的差額,與其他綜援金同時發放,有關款項毋須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