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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31 04:30:13
日報

業主涉濫收費用 逾八成劏房戶曾遇違例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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濫收費用

劏房位處天台,室溫將更高。

劏房租務條例實施至逾年半,但濫收費用問題依然持續發生;有調查發現八成以上受訪租客曾遇到違例情況,如業主沒有向租戶提供水電費帳單副本、被收取條例許可以外的雜費等。基層住戶面對業主無理安排,但不敢舉報;另有調查發現,夏日炎炎,有在平台僭建劏房錄得攝氏39.3度,室內氣溫或較室外更高,但租戶慳得就慳未敢長時間開冷氣,寧願到附近商場「避暑」。

根據租務條例,業主需在租期開始後的60日內向差估署提交租賃通知書(AR2),通知當局有關劏房的租賃情況,以供記錄及監管;供租客查詢租賃通知書(AR3)亦於4月推出,租戶可向當局查詢業主是否有提交AR2。民社服務中心本月訪問205名劏房戶,結果顯示,逾七成租客或業主並不瞭解租管條例;逾八成租客曾遇如業主沒有向租戶提供水電費帳單副本、被收取條例許可以外的雜費等違例情況。當中不足一成受訪者曾舉報業主,但卻未獲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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濫收費用

民社服務中心昨舉行發布會。(謝曉盈攝)

近六成憂被逼遷或報復不舉報業主

近六成人因擔心被業主逼遷或報復而不舉報。劏房租戶李女士指,去年10月與業主簽訂新租約,從差估署的問卷調查中得悉,業主每月向她收取垃圾費屬濫收行為,經差估署介入後,成功追回兩個月共約數百元的垃圾費。但條例生效至新租約期間的10個月垃圾費,則未能追討。李女士認為租客直接與業主反映問題會引致麻煩,建議當局主動介入。民社服務中心代表劉家熒建議,政府應常規化租價通知書後續問卷調查,了解租戶實際租住情況及跟進業主違法行為,同時應設立保密舉報途徑,避免租戶擔心被業主逼遷或秋後算帳而不作舉報。

葵涌劏房戶室溫達39.3度

另外,葵涌劏房街坊會本月訪問20戶劏房及天台屋居民,包括8戶一般劏房、7戶平台劏房及3戶屬天台屋;發現7月份受訪劏房的室內平均最高溫度達35度,高於天文台期內的全港平均最高氣溫32.9度,有居平台僭建劏房的住戶在大暑前,在室內錄得39.3度。有住戶說,為節省開支,只能到附近商場「涼冷氣」,到晚上才回家。團體倡政府透過關愛基金提供短期酷熱天氣津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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