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軍澳樂頤居昨日發生懷疑觸電意外!昨日(5日)下午約4時35分,一名42歲男電工在一個藥房工作,他的34歲姓黃工友則在另一間房工作,其間,他坐在離地3米的佈線管道上,附近有鐵架和工作台。工友聽到鼻鼾聲,以為他在打瞌睡,突然一把鉗從死者身上掉下,工友才驚悉他失去意識,連忙通知工友報警。救援人員接報後到場,將男電工從佈線管道中抬下,他昏迷被送往將軍澳醫院搶救,可惜最終不治。
警方指屍體上沒有燒焦的痕跡
警方列工業意外跟進,據了解何沒有已知的病歷,屍體上沒有燒焦的痕跡,事件沒有可疑,惟死因有待剖屍確定。
死者持有電工牌
據了解,死者姓何,居住於旺角長旺道,他持有電工牌,任職所屬公司約1年,日薪1,300元。肇事現場是安頤閣的老人院,現正進行裝修工程,他負責為老人院建立電機工程,朝九晚五,獨自工作。
房協回覆傳媒查詢指,對事件深表關注和難過,並向死者家屬致以深切慰問。涉事地點是樂頤居內正進行翻新工程的安老院舍,死者為外判工程承建商「信誠營造工程有限公司」的註冊電工。事發時院舍並沒有住客。房協正與工程顧問及承建商密切跟進事件,並會全力配合相關政府部門的調查工作;機電署及勞工處均表示,得悉有關事故後即時派員到場,正調查意外原因。
勞工處已發出「暫時停工通知書」
勞工處發言人表示,已向有關承建商發出「暫時停工通知書」,停止其在該大廈進行電力相關的工作,直至我們信納有關承建商已採取措施消除有關危害,才可復工。
最高可被判罰款1,000萬元
根據《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的一般責任條款規定,僱主必須為其僱員提供安全的工作環境、作業裝置及工作系統。違反有關規定,循公訴程序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00萬元及監禁兩年;或循簡易程序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三百萬元及監禁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