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要求中國澄清立陶宛貨物進入中國清關時遭到延誤。另外,歐盟通過「反脅迫」法案,以應對或嚇阻第三國對歐盟國的經濟脅迫。
歐盟委員會副主席東布羅夫斯基斯(Valdis Dombrovskis)在布魯塞爾表示,歐盟接到立陶宛投訴,指貨物運到中國被海關拒絕入境,或要冗長手續才能清關。歐盟透過駐北京代表處,要求中方盡快澄清。他又說,歐盟反對向成員國施加政治壓力和強制措施,指中國與歐盟個別成員國的關係會影響整體歐中關係發展。若確認立陶宛投訴屬實,歐盟將評估中方行動是否違反世貿組織規則。
歐盟:反脅迫法案目的為阻嚇而非懲罰
歐盟執委會周三(8日)推出新貿易防禦措施「反脅迫」法案,包括加徵關稅和配額、暫停市場准入、阻斷智財權、踢出歐盟金融市場等多達12項可能反制措施,這些措施亦可針對企業或個人,以迅速應對或嚇阻中國、俄羅斯等第三國對歐盟27國任一國的經濟脅迫,目的為阻嚇而非懲罰。
歐盟執委會將法案的「經濟脅迫」定義為「藉著實施或威脅要實施影響貿易和投資的措施,尋求施壓歐盟或成員國做出某一特定政策選擇」;該法案還指出,「第三方國家目前正在採用及強烈使用經濟脅迫,威脅傷害到歐盟和成員國的權利和利益」。
歐洲議會德國綠黨議員Reinhard Butikofer表示:「如果需要任何證據證明歐盟需要一個有效的工具,來保護自己免受第三國的經濟脅迫,那麼中國對立陶宛的脅迫壓力,現已提供了證據」。新措施生效,歐盟可對中國實施貿易或投資限制。
北京不滿立陶宛允許台灣在當地以「台灣」為名,設立代表處,召回駐立陶宛大使,並要求立陶宛召回駐華大使,隨後據報北京停止採購立陶宛部分產品,台灣駐立陶宛代表處上月中成立,中方隨後將同立陶宛的外交關係降為代辦級,立陶宛本月6日向歐盟投訴,指中國海關一度拒絕立陶宛貨物清關,近日恢復,但清關程序冗長,造成延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