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美國房地產研究機構Demographia指,香港人要不吃不喝18.1年才買得起一個單位,牛津經濟研究院的研究甚至指出,本港去年的樓價收入比已暴升至35倍,但原來在港人眼中樓價相宜的台灣,要買樓也不容易,台灣的營建署昨公布,2016年第三季全台樓價與收入比率為9.35倍,創歷史新高,即使民眾不吃不喝,也要9.35年才買到樓,其中台北市更需15.47年,幾乎拍得住香港。
營建署資料顯示,以樓價中位數除以家庭年可支配收入中位數計算,2016年第三季全台樓價收入比為9.35倍,按年增0.82倍,按季增0.37倍,反映居民買樓負擔能力略跌。資料又顯示,除了澎湖縣和台東縣因樓價樣本數量不足,數據未必能準確反映實況外,全台20個縣市中,只有基隆市、雲林縣、屏東縣、嘉義市及嘉義縣這5個縣市的居民買樓負擔能力屬「合理」程度,樓價收入比介乎5.5至6.88倍,另外有11個縣市屬「略低」,樓價收入比為7.38至9.42倍;台北市和新北市則為「過低」,樓價收入比分別高達15.47及12.7倍,按年分別跌0.16倍及增0.16倍,按季則分別微升0.4及0.19倍。
資料又顯示,以分20年攤還的七成按揭計算,全台房屋貸款負擔率為38.49%,即民眾需斥近四成收入還房貸,其中台北市及新北市居民更需花五至六成,房貸負擔率分別高達63.71%及52.33%,按季分別增1.32及0.52個百分點,按年則分別減2.46及0.78個百分點。
該署解釋,該季全台平均、台北市及新北市的居民買樓負擔能力較前一季略跌,主要因為該季的交易多數為樓齡較新及面積較大的單位,拉高區內樓價中位數。
學者:低薪是禍首
台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教授彭建文認為,台灣居民收入長期偏低,是樓價收入比居高不下的禍首,政府應從解決低薪著手,才可從根本解決問題。據悉,台灣低薪問題日前又成為熱話,全聯福利中心總裁徐重仁上周二談到有關話題時直指「台灣年輕人很會花錢」、「沒錢就應該少花點」,引起社會極大迴響,徐翌日在Facebook道歉,承認失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