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4月落案起訴一名警長及3名警員,4人被控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涉於2018年調查一宗販運毒品案時捏造搜屋紀錄。案件今日(29日)於屯門裁判法院答辯,所有被告均不認罪,裁判官施祖堯將案件押後至8月3日作審前覆核,4人續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4名被告依次為45歲警長馮孝聰、38歲警員林耀然、32歲警員羅學鍵及31歲警員葉家豪。控方透露將有24名證人,依賴4份警誡供詞,並以中文審訊。法庭下令豁免文件翻譯,雙方須於7天前呈交書面陳詞。
控罪指,4名被告於2018年3月15日至4月3日期間,在擔任公職期間或在與擔任公職有關的情况下,沒有合理辯解或理由,故意作出失當行為,即在調查一宗警方編號為「TM RN 18008053」的刑事案件期間,作出已進行搜屋的虛假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