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七一刺警|4港大生「感激」疑犯為港犧牲各判囚兩年,當中2人就刑期提出上訴。圖為高等法院。(資料圖片)
一名14歲女童被揭發透過交友程式認識6名男子後,分別與他們發生性行為,該6名21至40歲的涉案男子其後被警方拘捕,控以非法性交等罪。案件早前提堂,被告均須還押候訊,其中涉案的1名教師及1名消防員早前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獲批。涉案另外3名被告今(7日)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獲批,3人准以現金及人事共40,000至60,000元保釋,其間不得離港及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等。
3名申請人為陳X明(30歲,地政主任)、吳X正(21歲,工程實習生)及黃X康(25歲,YouTuber),其中吳及黃早前曾於西九龍裁判法院申請保釋覆核被拒,今分別大律師代表提出申請,法官張慧玲聽取陳詞後,批准保釋申請。陳准以現金及人事各3萬元保釋,吳准以現金及人事各2萬元保釋,黃則准以現金及人事各2.5萬元保釋。3人其間不得離港,須交出旅遊證件,居住於所報稱地址,每天須到警署報到,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尤其是事主X。
消防員另被控非法肛交
案中6名被告為譚X竣(25歲,教師)、陳X明(30歲,地政主任)、吳X正(21歲,工程實習生)、曹X庭(28歲,消防員)、文X榮(40歲,教師)及黃X康(25歲,YouTuber),各被控1項與年齡在16歲以下的女童X非法性交罪。譚及曹昨於高院申請保釋獲批。
控罪指各人分別依次於2023年5月3日,23日、27日、29日、6月1日及2日,譚在悅品酒店(荃灣)、陳、曹及文在葵涌旭逸酒店(荃灣)、吳在荃灣福來邨某單位及黃在荃灣絲麗酒店1房間,分別與X非法性交;黃另被控1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曹另被控1項與21歲以下女童非法肛交罪,文則另被控1項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