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上周六(10日)下午約2時40分接獲報案,指有數名男子於牛頭角宏照道一商場內手持懷疑槍形物體,警方隨即調派大量人員到場調查,其後未有發現任何可疑人士,報案人亦失去聯絡,案件列作「虛報而導致浪費警力」。
疑因私怨針對wargame場虛報
秀茂坪警區刑事部接手調查,經深入調查後,相信有人因私人仇怨針對wargame場所虛報案件,並於6月13日在元朗拘捕一名39歲姓劉本地男子。該名男子亦涉嫌與另外3宗發生於6月4日在長沙灣、北角及牛頭角的同類型案件有關。警員其後到被捕男子住所中檢獲45支懷疑仿製槍械,他亦涉嫌「管有仿製槍械」被捕。案中檢獲的仿製槍械將交予軍械法證科作進一步檢驗。被捕男子已被暫控一項「虛報而導致浪費警力」罪,案件已於今日(15日)上年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對於有人因為私人仇怨或利益而虛報案件,導致不必要的公眾恐慌同時浪費警力作出嚴厲譴責。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虛報而導致浪費警力,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2,000港元及監禁6個月。而根據《警隊條例》,任何人虛報有人犯罪,一經定罪亦可被判處同等刑罰。警方亦非常重視及絕不容忍任何涉及槍械的犯罪行為。根據香港法例第238章《火器及彈藥條例》,非法管有仿製槍械是嚴重罪行,最高刑罰為監禁兩年。而將仿製槍械改裝成火器,最高刑罰更可被判監禁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