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繼2020年撥出80億元,支付關於維護國家安全未檢來數年開支,今年3月再撥出50億元增加該專門款項,前後合計130億元。身兼特區國安委成員的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拒絕透露款項的使用細節,強調這可防止別人揣測和攻擊國安工作。
拒披撥款細節防攻擊國安工作
鄧炳強在一個有關國家安全的電視節目,被問到能否公開該130億元是否用完、日後會否再追加撥款等。他回應稱,拒絕披露細節的奧妙之處,在於「你唔知我幾時用完,你又唔知我用咗幾多,有需要時再攞」,以防別人揣測和攻擊特區國安工作。
每年均要向立法會報告
他又稱,政府每年也要向立法會提交報告,但打擊危害國家安全事關重大、機密性很高,因此包括支出在內的國安細節在所有社會都不會透露,否則外界便可根據支出「知道打擊方法」,對國家安全絕對不利。
《港區國安法》第十四條列明,特區國安委設立國家安全委員會的工作,不受特區其他任何機構、組織和個人的干涉,工作信息不予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