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時任香港大學學生會評議會成員在2021年動議悼念七一刺警案疑兇梁健輝,被控港區國安法下的宣揚恐怖主義罪,以及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的交替控罪。4人去年底被判監2年,經上訴後獲減刑至監禁15個月。
法官同意屬於個別事件
高等法院判詞指,煽惑他人蓄意傷人本來已經惡劣,在當時的社會環境下犯案更為嚴重,或會在社會動盪時再度引起反警察的情緒,或為傷害警察的行為壯膽,令社會暴力衝突死灰復燃。判詞強調不可以在任何文明社會植根危險激進的理念,須判處具阻嚇性的刑期。不過法官同意屬於個別事件,為時不長,煽惑他人蓄意傷人的機會不是很高。法庭決定將原本35個月的量刑起點改為24個月,扣減認罪及酌情減刑後,改判囚15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