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護署今日(27日)表示,將起訴兩名內地男子,懷疑他們非法在海下灣海岸公園內進行刺網捕魚。
有人在海岸公園內以刺網捕魚
漁護署指,其人員昨日(26日)上午約10時,在海下灣海岸公園水域發現一艘船,懷疑有人在沒有許可證的情況下,在海岸公園內以刺網捕魚,遂截停有關船隻進行調查。
調查中,兩名內地漁民涉嫌違反《海岸公園及海岸保護區規例》(第476A章)(《規例》)被落案起訴,案件明日(28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
最高判罰款港幣2.5萬及監禁1年
漁護署說,根據《規例》批給的許可證外,任何人不得在海岸公園範圍內以任何方式釣魚或捕魚,或獵捕、傷害、移走或帶走任何動物或植物。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港幣2.5萬元及監禁1年。
漁護署發言人表示,政府一直致力保護香港海洋資源,署方會繼續加強巡邏,對在海岸公園非法捕魚的人士嚴厲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