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歲酒樓雜工四年前與60歲同住胞弟因電費等事宜爭執,涉嫌用生果刀狂插36刀捅死胞弟,他否認一項謀殺罪。他出庭自辯稱兩兄弟激烈爭執後胞弟說:「我攞刀斬死你」,他才拿刀自衛,解釋指「我唔通企係度俾佢斬咩,我梗係攞刀自衛」。案件於高等法院完成9天審訊,5男2女陪審團退庭商議近6小時後,一致裁定被告謀殺罪脫,另裁定被告誤殺罪成,認同被告是在被激怒下犯案。李素蘭法官把案件押後至本周四(3月30日)上午11時半進行求情及判刑。
被告:細佬乜都斤斤計較
被告自辯時指出,「細佬乜都斤斤計較,蝕底一條頭髮都唔得,乜嘢都做得出」,而父親生前曾吩咐兩兄弟分半支付雜費,但直至案發前死者便「反口不認帳」,認為應要按人頭計算,而死者只須支付自己一人電費。被告曾因此責罵死者「仆X仔,一啲良心都無,你住呀媽依度,好意思叫呀媽俾錢?」,而且死者每日開冷氣機,被告與母親的房間都沒有冷氣機,但被告開抽氣扇亦被死者斥責用電過多。被告照常每月支付一半電費,但死者嫌少,不願意收下。
死者在打鬥期間稱「我攞刀斬死你」
被告憶述案發當晚他發現死者關掉電箱總掣及剪斷電線,遂到死者房前拍門欲問個究竟,但死者大聲吆喝:「剪斷咪剪斷囉!有乜嘢咁巴閉呀!跛仔!」,他便十分「激氣」,兩兄弟爭執推撞,死者拿矮凳仔打向他,他拿煲蓋及鑊打向死者還擊,死者在打鬥期間稱:「我攞刀斬死你」,兩兄弟先後拿刀,死者首先舉起右手持刀作勢襲擊,被告便舉手擋刀,死者壓低其手,被告遂順勢把刀插向死者腹部一下。被告形容及後「大家亂打亂插亂拮,總之打到亂曬龍」,死者在亂打期間面對面抱住他,「跟住我又(用刀)拮左一下」,再插一刀至死者近腹部位置。
男被告卜水強,現年65歲,被控於2019年9月25日,在旺角快富街某單位內謀殺60歲死者卜偉根。被告、被告母親、被告妻子和死者四人在涉案單位同住,兩兄弟一直分擔家中雜費,而案發前一日死者把寫明應繳1,414元的電費單放在客廳櫃上,被告其後便把720元現金放在電費單旁,案發當日電費單不見了,但720元現金則原封不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