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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16 13:55:00

爭廁所擸刀怒斬親兒 老翁稱疑患前列腺癌判囚1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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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歲被告王伯松承認去年在油塘鯉魚門邨的住所內斬傷兒子。(資料圖片)

79歲被告王伯松承認去年在油塘鯉魚門邨的住所內斬傷兒子。(資料圖片)

7旬退休老翁與兒子爭用廁所引起衝突,一怒之下拿起菜刀斬傷對方,被控有意圖傷人。被告早前承認因「一時激氣」而斬傷兒子,今日被判囚16個月。被告求情時稱,約10年前曾接受前列腺手術,現時亦懷疑患上前列腺癌,案發當日忍無可忍才犯案。

79歲被告王伯松報稱退休,承認去年10月2日在鯉魚門邨的住所內,惡意傷害其31歲兒子王華利。案情指,被告與妻兒同住,當日早上約9時半,王兒於廁所吸煙,被告剛回家著兒子先讓他使用廁所,兒子未有理會,被告突走向隔壁廚房,執起一把長約30厘米的菜刀,不發一言斬向兒子。王兒著被告冷靜並將他推開,被告卻繼續追斬兒子,兒子以雙手阻擋並躲入睡房報警。

兒中多刀住院近一個月

警方到場後,發現洗手間、客廳及睡房有大量血跡,兒子中多刀被送往伊院處理,包括頭頂表面8厘米裂傷、右頸斜紋肌肉外露、右肩3厘米表面裂傷、右手肘5厘米深裂傷出血等,需要住院27天,其後需要接受物理治療及職業治療,並到矯形外科覆診。

被告已獲兒原諒

辯方求情時稱,被告懷疑患上前列腺癌,案發時忍無可忍,在廁所外等候期間被兒子以粗言辱罵,才會盛怒下刀斬兒子。辯方稱,被告本來與家人關係良好,早年努力工作養活家庭,獲妻女高度評價,而兒子亦已原諒被告。

法官判刑時指,接納辯方求情,考慮到被告案發時強忍不適,一時無法自已才會喪失理智,惟認為案情嚴重,判刑需要反映嚴重性,故以監禁兩年半為量刑起點。考慮到被告認罪、沒有案底,而被告或患癌同時需要承受牢獄之苦,遂減刑至1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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