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公布,就特區政府依法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等情況,於本月16日向中央政府提交報告,內容包括事件背景和過程摘要等。根據律政司意見,為避免影響日後可能出現的司法程序,公布的有關報告屬該報告的主體。
報告共11頁,報告強調,維護國家安全是香港特區應有之責。「港獨」不符合香港特區在《基本法》下的憲制及法律地位,亦與國家對香港既定的基本方針政策相抵觸。任何破壞國家安全的行為,都不符合國家利益,更會為香港社會帶來動盪。香港特區政府會繼續嚴格按照《基本法》和相關法律,在香港特區禁止包括「港獨」在內的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維護國家安全利益。
中央政府在2月26日向行政長官發公函,支持特區政府依法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並請行政長官提交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