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an Lee成為名留青史的「超級英雄之父」,其實算是無心插聊,一心想當作家的他,最初只是漫畫師助理,負責倒茶遞水,因緣際會令他執起畫筆,從此再也放不低。其筆下的「超英」較為人性化,令讀者共鳴感大增,改編成電影套套大收,但他曾自嘲身家不如外界想像般豐厚,雖然享受工作,惟自認在商業決定上「愚蠢」,不夠貪心。
Stan Lee原名Stanley Martin Lieber,1922年12月28日生於紐約,父親是羅馬尼亞猶太裔移民。因家境貧窮,Stan Lee常靠閱讀熬過艱難日子,並立志成為作家,高中畢業後曾打過多份散工,包括替美聯社寫訃文,1939年在舅父介紹下,到漫畫公司Timely Comics任辦公室助理,兩年後漫畫社編輯與出版商爭執,憤而辭職,年僅19歲的Stan Lee獲提拔為見習編輯,他為免妨礙作家夢,起了Stan Lee為筆名發表漫畫。
原想當作家《神奇4俠》一炮而紅
至六十年代,他與Jack Kirby及Steve Ditko,創作出《神奇4俠》(Fantastic Four),隨即走紅,其後與二人分別合作,炮製鐵甲奇俠(Iron Man)、雷神奇俠(Thor)、變形俠醫(Hulk)、變種特攻(X-Men)及蜘蛛俠等,並有份集合多個「超英」,組成《復仇者聯盟》(The Avengers),抗衡競爭對手DC漫畫的《正義聯盟》(Justice League) 。
曾嘆生意頭腦欠精明
Timely Comics於1961年易名Marvel Comics,至72年由Stan Lee擔任出版人及編輯總監,及後公司愈做愈大,改編自其漫畫的超英片均大賣。09年,Marvel被迪士尼以逾300億港元收購,從此所有超英便編入迪士尼王國,據稱Stan Lee在交易未袋分毫,但每年獲Marvel發出約780萬港元薪金。年前有指他坐擁約19.5億港元身家,他大喊荒謬,有報道估計其身家應介乎3.9億至5.4億港元,他曾因版稅問題與公司興訟,他2016年受訪時曾說,在商業決定上「希望自己可更貪心」。
家庭方面,據稱Stan Lee的妻子Joan,當年在他尚未走紅、有意離開漫畫界時,鼓勵他留下,其後他才創作出《神奇4俠》,改變了一生。Joan去年7月於洛杉磯因中風併發症離世,終年95歲,Stan Lee健康亦隨之轉差,他離世前直系親屬只剩女兒J.C.,以及87歲弟弟。
例牌客串Marvel片 最愛醉酒一角
Stan Lee令人津津樂道的是,他例牌會在Marvel電影中客串,他曾透露最喜歡在《復仇者聯盟2:奧創紀元》(Avengers: Age of Ultron)內、執意喝下雷神的酒後,即不省人事的角色,而他的「遺作」則是近期《毒魔》(Venom)內的「遛狗阿伯」一角,以及未上映的《復仇者聯盟4》。
「超級英雄並非萬能」
這位「Marvel之父」曾說 : 「超級英雄並非萬能,每位也有弱點」,因此才有失明的夜魔俠,以及有心臟問題的鐵甲奇俠等,他亦曾說希望自己的超英是地球人,故「安排」神奇4俠及蜘蛛俠,分別因宇宙射線及被輻射蜘蛛咬過,才獲得超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