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第23條立法原計劃於今年上半年進行諮詢。保安局長鄧炳強昨承認,相關工作受疫情影響,又指研討法例時亦發覺國際形勢變得複雜,須仔細研究法例,以應對將來挑戰,同時能夠執行,並無明確回應能否在現屆政府任期內提交立法建議。他又表明,政府不傾向以白紙草案作諮詢,稱白紙草案會將所有事詳細地列出,致日後有導向性。而基本法第23條的7個罪類中,《香港國安法》已包含其中兩類;另有現行法例如《刑事罪行條例》、《官方機密條例》或《社團條例》亦有包含部分罪類。他指,當局正研究就有關條例,包括作出更改或重新訂立新條文。
鄧炳強又表示,截至上月底,有19人因煽惑他人違反防疫措施、煽惑他人破壞政府防疫設施,或發放虛假抗疫消息而被警方拘捕。而民政事務局正研究其他國家和地區,應對假新聞、假資訊的經驗和處理方法,並已聘請顧問,研究多個司法管轄區近年所訂立用作規管假資訊的不同法例。惟他強調,現有法律已有若干條文處理散播不當資訊,無論有關行為是否發生在互聯網上,只要涉及刑事罪行,都受相關法例規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