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衝擊令不少商戶經營困難,立法會三讀通過《商業租戶短期保護措施條例草案》,生效起計3個月,禁止業主對指定行業追討欠租。財政司長陳茂波指,草案短暫且有限時,3個月保護期後業主可繼續追租行動,重申立法原意讓商戶有喘息空間,又指律政司已檢視經得起法律挑戰,通過合乎比例檢驗。
《商業租戶短期保護措施條例草案》訂明,法例生效期起計3個月內,禁止業主對指定行業追討欠租,受影響物業可順延繳交差餉。法例亦會要求貸款人在生效期內,暫緩向業主追討商業處所的貸款,條例並不適用於在保護期內達成減租協議的商戶,及就貸款達成協議的貸款人和業主。若以商舖收租為生的人,當局會提供免息墊支安排,上限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