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計劃下月16日起推行「疫苗氣泡」安排,市民進入政府處所等有關場所時須至少接種一劑新冠疫苗。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長許正宇表示,因應有關情況,當局已發函要求部門在當日開始批出服務合約時加入合適條款,規定承辦商等須遵從有關「疫苗氣泡」安排;同時金融監管機構包括保險業監管局、強積金管理局和財務匯報局亦將由2月16日,跟從政府在政府大樓和辦公處所推行的「疫苗氣泡」安排。
在金融監管機構推行的「疫苗氣泡」時,並會把有關安排由其僱員擴展至服務承辦商的員工,各機構將按各自實際情況在其辦公大樓和處所制定「疫苗氣泡」實施細節。而有關安排正如適用於政府僱員的「疫苗氣泡」,除持有有效醫生證明書證明其健康狀況不允許接種新冠疫苗等,所有因工作相關目的進入政府室內處所的承辦商、其代理商及分判承辦商僱員均須出示已接種至少第一劑疫苗。
許正宇:助進一步鞏固防疫屏障
許正宇表示,將在政府大樓和辦公處所推行的「疫苗氣泡」由政府僱員擴展至服務承辦商僱員,可進一步鞏固防疫屏障,減低新冠病毒變種病毒株擴散的風險,保障員工和市民的健康,又指現時各金融監管機構僱員的疫苗接種率均超過九成,深信只要同心協力向各行各業積極樹立榜樣,盡量推行「疫苗氣泡」,必定有助經濟穩步復甦和社會運作恢復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