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名的士司機涉嫌在新冠疫情期間,虛報無收入申請綜援,獲多發放8,000元綜援。被告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1項欺詐罪,被判監2個月,緩刑1年。
法官指涉案金額不算龐大
42歲的士司機謝志豪涉嫌在2020年3月至2021年1月,向社署虛報無收入而申請綜援。辯方求情指被告育有1名2歲的女兒及8歲的兒子,案發時因新冠疫情而失去工作,感到後悔,並已全數歸還款項。辯方希望法庭考慮被告是初犯並坦白認罪,而作出輕判。總裁判官蘇惠德判刑指,被告的行為屬於欺騙公帑,考慮到金額不算龐大,每月只騙取幾百元,相信是為應付生活所需,因此判囚2個月,緩刑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