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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7 17:44:20

瞞報物業用途獲按揭貸款800萬元 49歲母認罪候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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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廉署起訴物業買家瞞報物業用途,欺詐銀行維持八成按揭貸款認罪候判。(資料圖片)

一名物業買家向銀行隱瞞物業出租予他人,令銀行不向她追討須符合自住規定而獲批的八成按揭貸款800萬元,早前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今日(17)於區域法院承認欺詐罪候判。被告黃顯寧(49)為保險代理,承認兩項欺詐罪名,另一被告是其兒子劉匡哲(24),早前被控一項相類罪名,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案件押後至1120日判刑,期間被告獲准保釋,以待索取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

2度出租998萬元私人物業

案發時,中信銀行(國際)有限公司為800萬元至1,000萬元的自住物業提供最高八成按揭貸款。被告於20202月底,為身處海外的兒子以998萬元購入何文田一個私人住宅物業。數日後向信銀國際申請八成按揭貸款,並申報為母子二人自住,銀行於20206月底批准被告的申請,批出八成按揭貸款逾8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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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後廉署發現,被告於20208月至20226月期間,先後以月租19,000元及20,500元將物業分別租予兩名租戶,但未按聲明通知銀行已改變用途。信銀國際亦曾於202112月致函確認物業用途,二人當時回覆為自住。若信銀國際得悉事實,會要求償還部分或全部按揭貸款,或施加上調利率等其他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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