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為本地確診感染新冠肺炎的合資格人士,提供一筆過5,000元的恩恤現金津貼,其中一項申請資格,是申請人因須在公立醫院留院治療相關疾病而面對經濟困難。社會福利署表示,截至周一(22日),共接獲2,691宗申請。其中2,358宗符合資格的申請已安排發放津貼,換言之,即逾8成患者,獲批津貼。
合資格申請人可向其入住的醫院醫務社工,提出申請或自行申請,也可委託親屬或代理人代為處理申請事宜。如申請人未能在接受治療期間完成申請,可在康復出院後盡快提交。
申請人無需接受經濟審查
當中申請人無需接受特定經濟審查,但必須作出符合相關資格的聲明,並就其目前就業狀況提供基本資料。社署指評核申請時,亦會按需要向有關政府部門、醫院管理局或申請人僱主,核查相關資料。
社署表示,該津貼旨在消除可能受感染人士,對接受病毒檢測的疑慮,並減少他們對因檢測而須入住公立醫院接受治療,引致經濟困難的擔憂。申請人必須獲衞生署確認在本地感染新冠肺炎、現時受僱但不享有有薪病假或自僱,並因在公立醫院留院治療新冠肺炎而面對經濟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