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今(17日)就《2023年野生動物保護(修訂)條例草案》刊憲,建議將禁止餵飼野生動物的現行規定擴展至涵蓋野鴿,並將非法餵飼行為的最高刑罰,由罰款1萬元提升至罰款10萬元及監禁1年,並就非法餵飼行為引入定額罰款機制,金額訂為5,000元。
月底交立法會首讀 料明年8月起生效
此外,《條例草案》亦建議擴大政府執法人員的人選類別,以加強執法。環境及生態局發言人表示,餵飼野生動物及野鴿會影響該等動物野外覓食和求生的能力,亦構成公共衞生等問題。《條例草案》旨在提升阻嚇力,打擊非法餵飼行為,加強保護野生動物,並保障環境衞生。
政府指,《條例草案》將於11月29日提交立法會進行首讀。有關法例修訂如獲通過將於明年年8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