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前供應商經營者,涉串謀一名時任科大兼任副教授,逾7年間於多項採購中隱瞞有關權益,涉款共320萬元,其中一名被告今日(11日)於區域法院承認多項控罪,被判入獄28個月。
41歲被告楊兆安,時任高準檢驗及檢測有限公司(高準)獨資董事及股東,承認11項罪名,即一項串謀詐騙,違反普通法;及10項欺詐,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1)條。
楊霖龍亦持高準36%股份
案情指,「高準」2010年在香港註冊成立,主要業務是提供環境測試服務,楊兆安為董事和唯一股東,教授楊霖龍亦有投資於高準,持有36%股份。「駿科」在香港註冊成立,主要業務是為實驗室及醫院供應醫療用品,教授楊霖龍參與駿科的註冊事宜,亦經常與開會商議業務及發展。
於2011年9月至2019年2月期間,時任科大化學系兼任副教授楊霖龍透過進行招標及採購活動,為科大及其附屬公司向高準及駿科採購多項實驗室儀器及測試服務。
楊霖龍2011年9月至2019年2月在多個採購項目任首席研究員或開支預算管制主任,楊霖龍及高準均在在科大一方聲明及投標者聲明中,申報沒有利益衝突,在楊霖龍推薦下高準的最低報價獲接納採購多項實驗室儀器及測試服務。
其後楊霖龍於2020年被捕後,於保釋期間離開香港失聯。當時楊兆安警誡下承認,就讀科大化學系時認識科大職員楊霖龍,楊兆安負責擬備需求一覽表和報價,並提交科大,兩個採購項目的需求一覽表和報價上的簽名屬於自己。
辯方求情指被告是誤信教授
辯方求情指,楊教授為案件主腦,被告是基於誤信楊教授,而楊教授「逃之夭夭」,被告則沒隨妻子和兒子往英國,留下面對判刑,而案件對科大並無重大損失,因涉事供應商每次報價均是最低。
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鄭紀航判刑時表示,被告不分是非對錯,以虛假申報騙取採購訂單,法官以監禁48個月為總量刑起點,考慮到被告認罪及其他求情因素,將刑期扣減至28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