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在一個電台節目表示,有關中西區議會主席、民主黨區議員鄭麗琼被警方控以涉嫌煽動意圖作為罪,其條例門檻相當高,需要律政司書面同意才可以提出檢控,而且能否入罪需要配合人證和環境證供, 單靠一人的證供是不能入罪,強調如果有關人士是要指出政府錯誤,或消除民間仇恨等,都不可以起訴,律政司需要最低限度證明,認為有關行為對社會的傷害大於個人自由的損失,才可以發出書面同意,否則可能受司法覆核的挑戰,又不認為在報章謾罵或批評政府便會陷入法網。
然而湯家驊反駁不少人批評條例古老的說法,指現有與謀殺、縱火及打劫等罪行的法例亦相當古老,惟不代表無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