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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09 04:30:16
日報

立法強制舉報虐待個案 專家︰兒童免被虐 防精神健康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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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舉報虐待兒童

小朋友應在快樂和安全下成長。(資料圖片)

政府建議立法強制舉報虐待兒童,規定3個界別、23個專業的人士知道有兒童受到虐待,有法律責任作出舉報。立法會就相關條例草案討論,法案委員會明日(10日)將舉行聽證會供教育界發表意見,另一場供醫療衛生界的聽證會亦於本月舉行。身兼兒童事務委員會非官方委員的港大臨床醫學學院兒童及青少年科學系臨床教授葉柏強相信,條例除可及早識別和支援遭虐待兒童個案外,還能阻嚇潛在施虐者、避免發生虐待事件,亦可帶出正面管教態度,長遠可防止兒童自殺、自殘、焦慮、學習障礙、過度活躍及身體虐待導致的長期併發症,預防下一代精神健康惡化及提升學習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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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署保護兒童資料庫數據顯示,涉身體虐待、疏忽照顧、精神虐待和性虐待等虐兒問題中,性虐待佔整體約三分一。兒童事務委員會非官方委員兼防止虐待兒童會總幹事黃翠玲表示,按年齡組別劃分,遭性侵個案中,12至14歲佔比最多,其次15至17歲組別;相關個案中,很多施虐者涉及家人,不少受害人首次遭性侵在16歲前,之後持續被侵犯。她盼完備的法律機制可讓各界及早察覺虐兒個案、及時通報,確保兒童免受傷害,不要再發生「一出現就嚴重到無可挽救」的嚴重案件。

訂「延遲通報」為前線人員作法定免責辯解

黃翠玲稱,本港15至17歲青少年看似自主,但其實大都心智未成熟,仍要家人照顧,當施虐者為其親人或父母時,不知應如何處理,抱不想被人知悉事件的心態,感矛盾;即使前線人員察覺問題主動介入,當事人或仍不想報警,若條文容許可「延遲通報」,且按前線人員的專業判斷、是最符合當事人最佳利益下處理。她認為在有理據的情況下,訂明可「延遲通報」,這可為前線人員作法定免責辯解,惟期間需有措施防止施虐者再犯案,前線人員同時需運用專業技巧,協助梳理情緒、了解當事人的憂慮,再跟進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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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強制舉報虐兒,當局建議設立紅、黃及綠色三級舉報機制,紅色為第一級、即兒童受嚴重傷害或有迫切危機。黃翠玲相信,免責只是處理「黃燈」個案時的暫時舉措,最後一步仍需通報、讓當事人受機制保護才能提供真正幫助;遇到紅色級別個案就應嚴格根據法例處理、不應遲疑。葉柏強亦認為,兒童受嚴重虐待後不願意報警或讓社工舉報的情況就如小朋友生病、不想看醫生,但性侵個案會造成兒童長遠創傷,傷害及處理難度都極大,有必要及早介入及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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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舉報虐待兒童

(左起)甘秀雲、黃翠玲和葉柏強。(陳詠琳攝)

兒童事務委員會非官方委員、非牟利幼兒教育機構議會創會主席及顧問、太平洋區幼兒教育研究學會(香港)副主席甘秀雲指,「有法例自然有罰則,罰則除了罰錢、就是入獄」,有業界人士對條例會否清晰說明考慮因素、舉報門檻、現有資源是否足夠等提出疑慮;而法例未必能詳細列出先例,政府就制定「強制舉報者指南」將分三階段進行,並會成立專業顧問團,成員為服務提供者、政府部門代表或業界代表,分別來自社福、教育和醫療衛生界共3個界別、23個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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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強制舉報者指南」首階段已啟動

她續指,指南的首階段已啟動,相關組織需於下月19日前提交疑慮,料明年首季進入第二階段時,新成立的3個專業團體顧問團會以焦點小組形式、對收集的意見進行分析及深入討論,再制定綱領及指南內容,並在第三階段舉行簡介會、交流及培訓,讓3個界別在法例生效前可知道紅線位置,有例可循,釋除業界疑慮。

甘秀雲解釋,在前線人員舉報後,會將不適合繼續留家的受虐兒童,交寄養家庭或院舍照顧;為確保讓兒童不受二次虐待,不論兒童留家或由寄養家庭照顧,政府均會因應家庭個別需要、由專業人員在家居進行臨床督導,如管教技巧、促進溝通、加強親子關係等,並向寄養兒童提供額外津貼參加課餘補習班、興趣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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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支援方面,寄養家庭一般住宿照顧獎勵金將由約5千元增至1.1萬元,緊急照顧則由6,600元提至1.3萬元;政府也將增加逾2.4千個職位,包括進行調查、家訪、協調等工作的社署家庭及兒童福利科前線社工和教育局督學職位,並增加兒童短期的緊急住宿照顧服務名額,除已公布位於屯門的院舍,亦將有新一間、同樣提供48名額的院舍於條例生效前啟用,地點會適時公布,預計每個宿位能服務4名兒童、每年服務名額達384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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