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8】新增戶戶送回應
競爭事務委員會去年初起調查網上外賣平台Foodpanda及Deliveroo戶戶送涉及的反競爭行為。競委會今就有關平台建議的承諾展開諮詢。競委會早前調查後發現,兩間平台與合作餐廳訂立的協議條文,所施加的某些要求或會損害競爭,可能違反《條例》下的第一行為守則。
有關條文包括如合作餐廳與平台獨家合作,Foodpanda或Deliveroo戶戶送可向該餐廳收取較低的佣金率。條文又限制合作餐廳由只與 Foodpanda或Deliveroo戶戶送獨家合作,阻止餐廳就轉換平台接觸、會談和磋商;若餐廳轉為同時與其他平台合作,平台或懲罰有關餐廳,如被追收佣金差額。
條文阻合作餐廳自家銷售渠道或其他平台提供較低價格
條文同時阻止合作餐廳在自家銷售渠道及/或其他網上外賣平台,向消費者提供較低的餐點價格。另外,Foodpanda亦要求餐廳在採用 Foodpanda的外賣送遞服務時,必須同時採用其平台的外賣自取服務,即消費者於Foodpanda點餐後,自行到餐廳領取餐點。競委會認為,由於 Foodpanda及Deliveroo戶戶送在網上外賣送遞的市場内,各具有一定程度的市場權勢,有關條文有可能會妨礙新成立或小型的平台進人市場及擴張業務,及/或削弱市場競爭,令餐廳以至消費者無法享受到有效競爭所帶來的好處。
承諾生效90日內修訂現有協議
Foodpanda及Deliveroo戶戶送亦各自提出多個建議,以釋除競委會的疑慮。他們將在承諾生效90日內修訂現有協議,並通知其合作餐廳,有效期為生效日起計3年,並設匯報和監察機制。有關承諾包括:
- 修訂獨家條款,即使餐廳日後與新晉平台及市佔率從未超過10%的小型平台合作,亦不會失去與 Foodpanda或Deliveroo戶戶送獨家合作時所享有的商業獎勵(例如較低的佣金率)
- 修訂違反獨家合作條文,讓與 Foodpanda或Deliveroo戶戶送獨家合作的餐廳,可更容易轉為同時與其他平台合作
- 刪除價格限制條文,使餐廳可在自家銷售渠道及其他網上外賣平台上,提供較低的餐點價格
- Foodpanda刪除搭售條文,讓餐廳可自由地選擇是否使用Foodpanda的外賣自取服務
競委會認為建議承諾可釋除競委會的疑慮,並就此展開諮詢,公眾可於本月15日下午6時前向競委會提交申述。
戶戶送:一直配合競委會 目前未作任何決定
戶戶送香港區發言人表示一直全力配合並積極與競委會合作,並會在公眾諮詢完結後,繼續與競委會溝通,目前尚未作出任何決定。
戶戶送稱,在競爭激烈及不斷變化的市場,致力為餐廳夥伴、外送專員和顧客等所有市場持份者提供支持。而他們的目標是通過優質的外送體驗,為顧客提供物有所值的最佳美食選擇;亦以協助餐廳夥伴的發展為宗旨,使餐廳能夠通過網上外送業務增加客源,並提供相應的工具和服務來支持其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