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即棄塑膠新法例的適應期上月結束。環保署表示,派員巡查在適應期內約160間未合規的源頭銷售店舖內,發現這些店舖已符合新法例要求。至於下游的酒店和食肆,署方在過去1個月共接獲43宗投訴,當中兩宗個案未有具體改善行動,署方已發出書面警告,要求負責人在10個工作天內改善,否則會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
綠色和平項目主任譚穎琳表示,大部分食肆已無再提供塑膠餐具,認為第一步已經成功。但她表示,有部分店舖轉為提供紙或竹的餐具,有些市民亦繼續用這些餐具,認為政府及社會要再加大力度,推動市民使用重用餐具代替即棄餐具。
建議商界推出優惠 鼓勵重用餐具
譚穎琳認為,市民的意識增加,部分店舖提供紙或竹的餐具,可能會另設收費,令市民反思是否有需要索取相關即棄餐具。她又說,當局可以仿傚一些國家或地區,與業界合作推出重用餐具的借還服務,商界亦可以考慮推出優惠,鼓勵市民使用重用餐具。
原文刊登於 香港電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