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打卡」可以去到幾盡?日前,有網民於討論區以「香港街市驚現人才」為題發文,上載多張相片。從相片見到,一名女子身穿乾濕褸、漁網情趣內衣,在街市內作狀揀選蔬菜。另外兩張相片,該女子更掀開乾濕褸,展示身穿的漁網情趣內衣,打開雙腳踎在地上,露出內褲,幾近走光,露骨程度令人咋舌。
真身為內地網紅
照片瘋傳後,女子真身亦曝光,原來是內地網紅,在微博有超過29萬粉絲,並曾在本港巴士站、圖書館、港鐵月台等多個公眾地方,拍攝性感照。而上述街市露出照,相信於今年2月拍攝。
內地女在街市「打卡」(多圖)
網民:九唔搭八
不少網民看過照片後,亦直斥女子行為不當,「公眾地方行為不檢?」、「咁核突都仲夠膽著出嚟。」、「救命,真係嚇死人」、「為咗搏like可以去到幾盡?」、「露到咁真係好低俗」、「套衫、個景、同佢個人都一樣九唔搭八。」
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148條「在公眾地方的猥褻行為」,任何人無合法權限或辯解,在公眾地方或公眾可見情況下,猥褻暴露其身體任何部份,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第1級罰款(2,000元)及監禁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