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月31日,港鐵太子站事件兩周年,警方派員到場巡邏,期間網媒「蛋蛋俱樂部」男記者因把相機腳架置於路中心被控,他早前否認阻差辦公及公眾地方妨擾兩罪。案件原定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他受審前認罪。案情指,被告當日站在行人路上拍攝,遭警員阻止,裁判官李志豪批准被告擔保至9月22日判刑,以待索取社會服務令及醫療報告,但強調此非等同法庭在判刑上給予任何承諾,被告莫因而抱有任何遐想。
案情指,報稱是「蛋蛋俱樂部」 記者的34歲被告梁志恒,被控於2021年8月31日,在旺角彌敦道與太子道西交界港鐵太子站B1出口外阻礙獲合法授權執行公務的警長22991執行公務;及在同日於上址的行人路中心放置腳架拍攝,因而可直接造成或可導致上述公眾地方遭受阻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