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網絡紅人「劉馬車」劉駿軒近日再惹上官非,他被指在今年4月底,於天水圍三度非禮3名女子,現被控3項非禮罪,今(18日)於屯門裁判法院提堂,案件押後至7月13日再訊,該期間被告需還押看管。
「劉馬車」4月內三度涉嫌非禮
案情指出,27歲被告劉駿軒,報稱無業,他被控於今年4月26日,在天水圍天福路港鐵站的扶手電梯,猥褻侵犯女子X;同日,被告再於天水圍站往元朗方向月台,猥褻侵犯另一名女子Y。4月28日,被告劉駿軒再於天水圍天恩路12號,一間酒店地下的咖啡店,猥褻侵犯第3名女子Z。
「劉馬車」過往涉多宗非禮及猥褻案
翻查資料顯示,「劉馬車」過往涉多宗非禮及猥褻案。2016年,他在內地涉及強制猥褻、猥褻兒童罪,被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2019年3月,他被控在天水圍天恩邨恩翠樓羽毛球場內非禮一名13歲女童;2019年7月再於內地犯「強制猥褻罪」被捕,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