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被政府撤銷工會登記的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因發布三本《羊村》系列兒童繪本,五名董事被控「串謀刊印、發佈、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還柙至今約三個月的工會秘書伍巧怡,早前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被拒,今日(9日)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挑戰《國安法》中嚴格的保釋框架是否使用於她被控違反的《刑事罪行條例》。三名法官聽罷雙方陳詞後,拒絕批出上訴許可。案件明日將於區院再訊。
28歲申請人伍巧怡,與工會另外四名董事被控違反《刑事罪行條例》 第10(1C)條、第159A條及第159C下的串謀刊印、發布、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罪。申請人今日續由資深大律師潘熙代表,律政司一方則由署理副刑事檢控專員(特別職務)周天行代表。
冀釐清《國安法》保釋門檻是否涵其他罪
申請方質疑,本案控罪不涉《國安法》,惟申請人與另外兩名被告於今年8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度提堂時,國安法指定法官羅德泉認為本案涉及危害國家安全,因此按《國安法》第42條準則考慮批准保釋與否,並拒絕保釋申請。申請人上月再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同遭法官陳慶偉拒絕。
申請方提出,黎智英案中沒有爭論《國安法》保釋門檻是否涵蓋非《國安法》案件,期望終院釐清。律政司則反駁,終院已經在黎智英申請保釋案的判詞中表明,危害國安行為包括煽動罪。首席法官張舉能、常任法官李義及霍兆剛聽取陳詞後認為,申請方提出的法律問題沒有可爭辯之處,拒絕批出上訴許可,判詞擇日頒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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