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早前推出的「臨時失業計劃」一共收到47萬宗申請。截至6月24日,批出34.2萬宗申請,有12.8萬宗申請未能獲批。勞工及福利局指,逾四成不獲批的申請涉及申請資料未能證明符合申請資格,其餘不獲批的個案原因包括月入或停工日數不符等。
當局指批准個案與失業人數相若
當局亦引述政府統計處數字指出,計劃所批宗數與2022年2月至4月的失業及就業不足總人數相若。勞福局回應議員的書面質詢時表示,逾四成(即約5.1萬)不獲當局批准的申請個案,均未提供足夠資料,例如沒有提供離職或停職證明、無法證明工作處所屬防疫規例第599F章下的指定處所、沒有提供僱主、工作場地負責人或客戶聯絡資料,以及補充資料與申請表資料或強積金紀錄有矛盾等。
其餘不獲批的原因,亦包括申請者於2021年10月至12月期間,約3.6萬宗申請月入不符2,700元至30,000元的申請要求、約2.1萬宗申請的停工者工作處所並非第599F章的指定處所,以及約1.2萬宗提交申請時,失業/停工日數少於政府規定。當局又表示,已酌情批准只差一、兩天便符合30天失業/停工要求、失業期內從事少量散工的個案,以及採用寬鬆計算方法接納申請人滿足收入門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