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歲女童於2018年1月6日送院時已失去生命跡象,懷疑遭虐待致死,其父親及繼母被控謀殺罪,女童繼外婆亦涉虐待女童及其8歲兄長,被控殘暴對待及忽略兒童等4罪,女童父親及繼母被裁定謀殺罪成,繼外婆兩項殘暴對待兒童罪成。眾被告今日於高院聽取判刑,法官依例判處生父和繼母終身監禁,繼外婆被判囚5年。
3名被告依次為女童生父、繼母及繼外婆。控罪橫跨2017年8月至2018年1月。生父及繼母2條虐兒罪以監禁9年9個月及監禁9年為量刑起點,兩人認罪獲三分一判刑扣減,雖然繼母聲稱自就此己案發時患有嚴重抑鬱症,但黃官認為不應有進一步扣減,兩人最終被判囚9年半,並與謀殺罪同期執行。繼外婆就兩項虐兒罪成被判囚5年。
法官黃祟厚判刑時指,兩兄妹被針對及極度殘暴對待,折磨長達5個月,留有非常嚴重及大範圍傷勢。法官批評生父及繼母,刻意向包括校方隱瞞子女傷勢,亦無帶他們看醫生,動機自私,逃避因做錯事引致的法律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