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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管會決定不向4名前議員追討薪津。(資料圖片)
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昨決定,不向被取消議員資格的梁國雄、劉小麗、羅冠聰和姚松炎追討薪津,但訂下3項條件,4人須歸還已預支的營運資金等款項,涉款由19萬至31萬元不等。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圓圖)表示,若4人不接受「和解協議」償還相關款項,行管會考慮採取法律行動,追討每人約300萬元薪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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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管會去年發信向4人追討合共逾1千1百萬元薪津,行管會在諮詢法律意見後,決定不向4人追討薪津。身兼行管會主席的梁君彥說,由於事件涉及公帑,認為應以法理情兼備的原則處理,強調今次的做法是實事求是,並非釋出善意。
他指行管會考慮所有相關因素,包括政府的回覆,雖然法律意見認為行管會有法律依據向4人提出申索,但追討款項涉及的訟費約八位數字即千萬元,未必符合審慎運用公帑的原則,因此決定不向4人追討薪津,但提出3項條件,包括須歸還已預支的營運資金、所有資本項目如手機與手提電腦、及某些預付開支如維修保費合約等;據了解,梁國雄需償還19萬元,羅冠聰則需償還20萬元,而劉小麗及姚松炎則需償還31萬元。梁君彥稱,若4人同意並履行和解協議提出的3項條件,事件便告和解,「如果唔和解,就會全數追回薪津。」
羅冠聰:決定合情理 劉小麗:只是收回惡意
羅冠聰認為行管會的決定合乎情理,並同意交付預支而未使用的營運資金,將與行管會商討歸還詳情及內容,但他認為立法會應承擔其議辦職員的代通知金及遣散費。梁國雄批評行管會枉作小人,不追討薪津只是知錯能改,並認為交還預支款項屬合理,但有關員工的薪金應再討論。劉小麗認為,行管會的決定並非釋出善意,而是收回惡意,並會就預支款項一事與立法會核數。姚松炎則指行管會追討薪津無法律基礎,早應停止,至於其他行動待與律師和民主派商討後公布。
撐戴耀廷集會違規搭台 郭家麒接警告信
另外,民主派於本月7日在立法會示威區舉行「撐戴耀廷集會」,梁君彥稱,一名立法會議員當晚不理勸籲,在示威區搭建超過准許尺寸的舞台,對集會人士構成危險,行管會已向該議員發出警告信;據悉,有關議員為公民黨郭家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