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本地 2024-03-01 04:30:50 日報 裝修公司收費無做工程 董事判囚8個月 公司罰款3000 分享: 裝修公司收費無做工程 董事判囚8個月 公司罰款3000 裝修公司收取客人工程費後,未有提供服務,被控違反商品說明條例,裝修公司被判罰款3,000元,公司董事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監禁8個月,成條例自13年7月修訂以來,涉及裝修服務業不良營商手法的最高判刑。 案情指,涉案公司在2021年9月受委託,做全屋裝修和訂製傢俬,公司其後發出報價單,委託人支付當中一半費用,但被告以不同理由拖延工程,其後更失聯,最終無做任何工程。海關在2022年11月拘控被告,指涉事公司自2021年7月起財困,案中受害人繳付的費用被用作公司其他開支。 立即更新/下載AM730手機APP 體驗升級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