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人員經深入調查後,昨日(9日)晚上約8時15分突擊搜查新豐路一單位,搗破一個百家樂賭檔,拘捕1名29歲姓李本地男子,涉嫌「經營賭博場所」;單位內10名男子及5名女子,年齡介乎25歲至69歲,則涉嫌「在賭博場所內賭博」被捕。
行動中檢獲賭枱籌碼賭款
行動中,警員檢獲1張百家樂賭枱、3部電視、8副撲克牌、一批賭具、約9.7萬元懷疑賭款及面值約9萬元的籌碼。根據香港法例第148章《賭博條例》,任何人經營或協助經營非法賭場,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500萬元及監禁7年。而任何人在賭場內賭博,亦屬違法,首次定罪,可被判處罰款3萬元及監禁9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