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隸屬旺角警區的警員,前日(25日)下午在大角咀海輝道一帶執行職務時,遺失一部警察通訊器。警方接獲報告後展開調查及到場搜尋,未有發現,案件列作「遺失政府財物」處理,有關警察通訊器已被終止服務及失效。警方呼籲市民如拾獲,應立即致電999或交到就近警署。 警方重申,就裝備的保管及使用有嚴格規定,會繼續跟進事件。
警員近月遺失物件事件
⚫6月
一名隸屬西貢警區雜項調查隊的警務人員,在西貢執勤期間意外遺失一支警棍,案件列作「遺失政府財物」處理。
⚫7月
一名警員執勤期間遺失一部後備隨身攝錄機,警方指機內沒有任何片段,案件列作「遺失政府財物」處理。另外,一名隸屬葵青警區交通部的警員在葵青執勤期間遺失一支警棍,同列作「遺失政府財物」。
⚫8月
一名隸屬田心分區巡邏小隊的男警於當值期間遺失一本「警察記事簿」,「警察記事簿」內記載了有關人員執勤期間的紀錄,當中涉及個人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