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警員今年1月在屯門華都商場一間夾公仔店偷竊9隻公仔。他承認3項盜竊罪,被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屯門裁判法院裁判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執法人員知法犯法屬加刑因素,感化報告建議判處80至180小時社會服務令,裁判官則將刑罰上調至240小時。
被告案發時企圖逃跑
35歲被告周君衞現時已被停職。案情指夾公仔機的「機主」當日發現被告行為可疑,透過閉路電視目睹被告用一塊方形磁石,將公仔拖至夾公仔機的取獎出口。機主趕往現場,與被告對質並要求搜袋,被告未有理會更企圖逃跑,其後被制服,在被告褲袋及袋內發現9隻涉案公仔,總值逾2,04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