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打擊非法電動車行動,拘捕11人。
新界北總區交通部人員於上周四、周五(11日至12日)展開名為「朝陽」的行動,以打擊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行動
警方指目測時速約20至30公里
行動中,警方在新界北各區包括屯門、元朗、大埔、上水及天水圍,以「駕駛未有登記車輛」、「駕駛時沒有有效駕駛執照」、「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及「駕駛時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等罪拘捕9男2女,年齡介乎28歲至75歲。被捕的男女已獲保釋候查,須於6月中旬報到。警方指他們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時,目測時速約20至30公里,有9宗是在單車徑使用,各有1宗在行人路及馬路使用。
另外,警方亦向「沒有遵從交通標誌」的騎單車人士發出12張傳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