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派臥底滲入黑社會社團,於沙田參加幫會儀式,拘捕黑幫成員。其中6名男子被控以三合會社團成員身份行事及邀請他人成為三合會社團成員等7項罪名,區域法院裁定,除了其中一名被告以三合會社團成員身分行事罪名不成立外,其他被告的罪名全部成立。案件押後至本月23日再訊。
法官表示,類似案件的一般處理方式是即時監禁,又指即使輕微如在喜慶場合中稱兄道弟,自稱黑社會都是有罪。裁決在首被告缺席的情況下展開,警方表示,曾多次嘗試聯絡,電話接通但無人接聽。法官表示會視首被告違反保釋條件。
案情指,警方在2016年派臥底滲入三合會社團,並曾在沙田參加幫會儀式,期間有人曾經表示首被告為黑幫領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