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牛頭角淘大工業村時昌迷你倉發生四級大火,導致參與撲救迷你倉大火的30歲高級消防隊長張耀升,以及37歲消防隊目許志傑殉職,死因庭早前展開逾8個月審訊,上月裁定兩人死於不幸。事隔剛滿6年,淘大工業村的業主恒隆地產昨入稟高等法院,共提交4份入禀狀,要求作出賠償,但入稟狀未有列明金額。
其中一份入禀狀的被告依次為時昌物流有限公司、時興投資(中國)有限公司和時景恒。入禀狀指,被告先後於2014年12月至2016年4月間,與原告簽訂涉及九龍牛頭角道7號淘大工業村的多項租約,包括1至3樓和6樓全層、4至5樓部分單位,及7樓部分單位和共用走廊。但被告涉嫌違反合約,且疑因疏忽及或違反法定責任等,造成2016年6月21日淘大工業村發生的火警,故原告向被告索償相關損害賠償。
其餘3份入禀狀的被告分別為,事發時為迷你倉消防設備承辦商的怡華專業工程有限公司、事發前承辦迷你倉裝修工程的泰發工程有限公司,以及事發時負責替迷你倉維修和更換冷氣機的德輝冷氣工程有限公司。入禀狀均指,被告涉疏忽及或違反法定責任等致火警意外,故要求作出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