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國安處在葵涌拘捕一名54歲男子,涉嫌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9及10條「串謀發布煽動刊物」,警方指,行動仍在進行當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消息指被捕者為資深傳媒人、中大新聞與傳播學院專業顧問區家麟。區家麟昨晚深夜離開警署,未有回應現場記者提問。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不評論案件,重申法治社會須依法辦事。參選特首的前政務司長李家超就指,已離開政府,不了解案件細節。記協發聲明指憂慮事件將進一步損害本港新聞自由。
據了解,警方昨早6時到區家麟家中搜查,約7時以七人車將他帶到葵涌警署。行動與區數篇在《立場新聞》發表的評論有關,至晚上獲准保釋。警方去年底亦就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拘捕《立場新聞》6名高層或前高層,其中前總編輯鍾沛權及時任總編輯林紹桐被落案檢控。
區家麟是資深傳媒人,曾任職本港多間傳媒機構,包括在無綫電視新聞部擔任記者、編緝及監製等;曾在多份報章寫專欄,網媒《立場新聞》結束營運前曾在該平台撰文及拍攝節目。他又曾主持港台節目「自由風自由Phone」11年,至去年6月接通知終止主持工作,現為中大新聞及傳播學院的專業顧問。
林鄭月娥昨回應說,作為特首或者其他非執法官員,不應該評論執法個案,但香港是法治社會,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均是重要價值;新聞自由及言論自由受基本法保障,國安法第4條亦特別說明會維護個人自由。
李家超出席活動時亦被問到事件會否削弱新聞自由時表示,言論自由及新聞自由在基本法已有清晰保障,基本法由回歸至今一字不改,基本法提及的自由及權利均符合國際公約,因此市民在言論自由及新聞自由方面有充分保障,只需要依照法律框架,有充分的自由空間。其後他再補充,無論任何行業都要奉公守法,外界不應因為某一案件及涉事者的個人背景,就聯想成另一種揣測及攻擊。他又說,已離開政府,不了解案件細節。
記協發聲明指深切關注事件,憂慮事件將進一步損害本港新聞自由,促請警方盡快交代案情,政府亦應保障市民享有依《基本法》列明的新聞及言論自由。
新思維表示,警方應該在不影響查案的情況下,公布更多的消息,又稱案件涉及傳媒人在傳媒的工作,公布更多資訊讓傳媒業界及公眾了解,有助釋除打壓傳媒的疑慮。新思維又說,應讓涉案人士盡早接觸律師,保障涉案人士基本權益,並稱由於案件需時搜證,應讓涉案者保釋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