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屆鄉郊代表選舉明年初舉行,選舉管理委員會昨公布選舉活動的更新指引,包括列明任何人在選舉舉行日期前5年內,因拒絕或忽略作出指明誓言;或違反誓言或不符合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的法定要求和條件,即喪失候選人及當選人資格。
此外,以往參選人須簽署確認書,確認是否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新安排下會將有關條文一併放入提名表格,參選人毋須另行簽署確認書。至於是否要交由資格審查委員會審查候選人,馮驊指,人大決定的資格審查委員會不包括鄉郊代表選舉,法律上已經清楚列明候選人的正負清單,選舉主任會根據法律作出審查。
是次選舉涉及709條鄉村共1,484個席位,馮驊稱不少村落位置偏遠,較難接收網絡,不會在是次選舉採用電子選民登記冊,而投票日會為孕婦及長者等增設關愛隊。選管會就新指引,展開為期30日的公眾諮詢,下月9日結束。